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通知,徐工机械因质押贷款于2006年1月19日被质押冻结的本公司发起人国有法人股6500万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11.92%)已于2006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解除冻结手续。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核准,徐工机械以其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国有法人股65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92%)向中国工商银行徐州市分行营业部质押贷款,贷款期限为6个月。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06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公告日,徐工机械共质押本公司发起人国有法人股65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92%。
特此公告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