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地A于2005年8月2日接到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对深圳市国资委上报的《关于深圳市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划转问题的请示》作出了批复,现对批复内容摘要公告如下:
一、同意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股份划转方案,将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持有的公司3,706.50万股国家股划转给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二、国有股权划转后,公司的总股本仍为13,875.62万股,其中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3,706.50万股,占总股本的26.71%,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尚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豁免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