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省各级散装水泥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围绕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推进。按照《江苏省散装水泥工作考核办法》(苏散字〔2011〕26号)要求,省办就做好2013年度全省散装水泥考核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自查自评,如实完整填写《江苏省散装水泥工作考核评分表》各项内容(该表及苏散字〔2011〕26号文可登录江苏省散装水泥网“本办发文”栏目下载);二是按规定认真组织考核,各省辖市散办在做好本级考核的同时,积极督促和指导所辖县(市、区)做好考核工作;三是考核时间要求:1月15日前,各省辖市、县(市、区)散办完成考核自查评分,将自查结果报送上一级散办;1月25日前,各省辖市散办完成对所辖县(市、区)散办自查情况的复核评分,将复核结果报送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