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0日,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徐正风、汤文峰、沈凯副会长,程祥平副秘书长等一行12人拜会了福建省厦门市混凝土协会,与厦门市混凝土协会的主要领导和有关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厦门市建设管理局建材与节能管理处邱永超处长,厦门市建筑工程材料协会杨艳山副会长,厦门市建筑工程材料协会混凝土分会谢苍发会长,厦门路桥翔通股份有限公司郭金水总经理等领导热情接待了江苏的同行。
杨艳山副会长系统介绍了厦门市混凝土行业的发展历程,协会在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尤其在行业有序、规范发展,行业自律、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等方面作了重点介绍,许多做法和经验很值得我们学习或借鉴。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厦门市共有23家混凝土企业,设计生产能力2700万立方米,2012年完成混凝土供应量1100万立方米,(2013年预计900万方)产能过剩情况和江苏相当,矛盾也十分突出。但厦门市混凝土市场秩序管理的井井有条,质量和服务把控的非常到位,企业效益保持长期平稳态势。其主要经验有几点:
1、市政府(由市长签发市长令)5年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中,明确不批混凝土新增产能;行业协会规定各企业不允许建分站,有效控制了盲目投资建新站。
2、行政主观部门从抓工程质量的角度,积极引导和支持协会的工作。凡重大事项,住建局材料处均参与与有关部门协调并指导行业协会的工作。
3、坚持贯彻就近供货原则,严格按区划分业务。各片区每星期召开一次会议,汇集各方面信息,协调各企业步调,解决存在问题。(注:近几年未发生过跨区域供货或企业间压价竞争的现象)
4、及时、科学的市场监测,为混凝土价格管理提供了基础保证。各企业每月5日前,向市协会报上月产量、原材料消耗等统计资料,(若迟报或数据不准将受经济处罚)市协会汇总后,向市造价处提交混凝土配合比、原材料现行价格等资料。造价处在此基础上发布信息价,每月一次(网上公布每星期一次)。若有矛盾,由住建局材料处出面协调。
企业可在造价处颁布的信息价基础上,最高下降6%。
5、全市联通的信息网平台已建立,协会可实时掌握各企业的运行动态。
6、统一合同文本(一式四份),实行备案制度。任何合同,都要先经协会审核同意方可正式成交,并交一份到协会备案。
7、会费标准:按上年度供应混凝土的总量,以1元/每立方米为标准交纳会费。协会免费为企业提供人才培训,免费提供统一合同文本等。会费全部用于为企业服务。
8、425R水泥价格:420元/吨;综合砂(折合):57元/吨;石子(折合):50元/吨;粉煤灰:210元/吨。
实际C30混凝土非泵送价:354元/立方米;含泵送价:370元/立方米。其综合经济效益远好于江苏各地区。
座谈会上,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程祥平副秘书长介绍了江苏省混凝土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当前混凝土行业存在的主要突出问题,希望通过对福建厦门等兄弟省、市的考察学习、交流,拓宽行业深化改革、整合、规范运行的思路,推进江苏混凝土行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厦门市协会的领导还陪同江苏的同行参观了厦门路桥翔通股份有限公司翔安混凝土搅拌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