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陕西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了解到,为加强对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预拌(商品)混凝土的生产与销售,该局对辖区内所属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了集中排查。
此次共排查了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108家(市属企业20家,县、区属企业88家),下发整改通知书76份、停产通知书25份。
据介绍,对于存在较大问题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至2013年10月20日。企业整改完毕后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安站复检,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视为不合格企业。此外,已经停产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在重新生产前,必须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安站,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