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钱清镇的一酒店建设工程因擅自进行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施工,日前受到县散装办的处罚。9月26日,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在县商务局散装水泥办缴纳了1万元的“禁现”罚款。该罚单也成为绍兴县“禁现”以来的首笔罚款。
据了解,绍兴县商务局在今年6月份的检查中发现,位于钱清镇的一酒店建设工地现场堆有大量黄沙、石子等建材,并设置大型搅拌机擅自进行现场搅拌,严重影响环境质量。对此,检查人员专门对该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提出了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但该工程施工方为了掩人耳目,将现场大型搅拌机改成小型的手工现场搅拌机。由于搅拌规模、声音都变小了,较难发现。9月4日,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县商务局联合县建管局组成执法检查组立即对该工地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施工现场堆放着大量黄沙和石子等建材,且在手工搅拌砂浆。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取证,并进行问讯笔录。项目业主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这是绍兴县自去年7月1日实施县政府第35号令以来开出的首张‘禁现’罚单。”县商务局散装水泥办负责人介绍,为实现清洁化、绿色化建设施工,县政府对在建施工项目发出“禁现令”,目前城区范围建设工程全面采用了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但城区周边镇、街道个别建设工程却“禁现”意识淡薄,甚至还存有一定的侥幸心理。为此,有关部门将对上述行为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