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加大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督查力度, 9月24日至26日,鹰潭市墙革办、散预办组织县(市)墙革办、散预办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材革新、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
检查的范围:是全市各县(市)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在建的工程项目。检查的内容:是否按“两个《条例》”规定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泥和预拌混凝土。对不符合布点方案且无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的商品,鹰潭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鹰潭市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通告,要求各施工单位不得使用。
通过检查,巩固了“禁实”、“禁现”工作的成果,对违反有关规定的项目,当即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项目,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