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皋市散办对2009年前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预收款进行集中催办结算工作,在如皋日报刊登结算公告和如皋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播出催办结算公告,并发出46份催办结算通知书,要求对已竣工的工程限期结算,对未竣工的工程给予书面回复,否则全额缴入国库,不再退还。进一步规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推动本地区散装水泥“三位一体”工作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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