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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常州市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2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常州市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核心提示:2013年常州市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根据江苏省《关于公布2013-2015发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名单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3〕147号),常州市及时出台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的通知》(常经信节能[2013]70号),同时召开了全市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会议,对全市开展2013年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作了详细部署。创建期间,市墙散办、辖市区散办对示范乡镇的创建工作作了详尽的业务指导,给予了相应的财力支持,出台了相关配套文件,规范了台账,确保了创建工作的有序进行。今年8月至9月,由常州市经信委组织,常州市墙散办及辖市(区)经信局、散办参与的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验收工作小组,对常州市示范乡镇创建试点武进区洛阳镇、遥观镇、嘉泽镇、前黄镇,溧阳市埭头镇、戴埠镇,金坛市薛埠镇进行了全面考查,考查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明查即查文献资料、查会议纪要、查施工现场检查纪录、查执法纪要、查工作台账,暗访即在建设施工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散装水泥销售网点、水泥制品或预制构件企业进行检查,了解现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使用情况),依照江苏省发展散装水泥示范(镇)考核验收细则,对常州市7个示范乡镇创建进行了逐项考核,考核结果7个示范乡镇全部通过常州市组织的初步验收。通过考核,我们发现,各示范乡镇在创建过程中亮点纷呈,为我们做好今后的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积累了许多有益的宝贵经验。今年的示范乡镇创建总体有以下特点:

  1.政府重视  目标明确

  各乡镇高度重视,首先将创建工作列入镇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相关措施,成立创建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建设的镇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任组员;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各乡镇建立了协管员(联络员)体系,并由各村负责人担任。为创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市、辖市(区)、乡镇到村逐级签订了目标责任状,明确目标,责任到人。为确保创建工作的圆满通过,一些乡镇在在建工程中选择有代表性的作为试点,积累工作经验,扬其长处避其不足。

  2.宣传发动  营造氛围

  开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不仅可以促进农村建筑传统施工方式的改变,提高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应用比例,还有利于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减轻劳动强度,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各乡镇结合自身特点通过行之有效的各类宣传方式:开会发动、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册、广播宣传、悬挂横幅、大型户外广告牌、室内展板宣传、纸杯、手提袋、上门宣讲及赠送资料等,提高了农村对发展散装水泥的认识。一些乡镇利用地方有利资源如武进区嘉泽镇充分发挥书院大学生志愿者积极性,深入各村、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宣讲,将推广应用散装水泥的意义渗入到田间地头,为创建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3.加强督查  健全台账

  市墙散办、辖市(区)散办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所辖乡(镇)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并做到卷宗记录全面规范。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对照江苏省发展散装水泥示范镇的要求,各镇建立健全了各种台账,包括相关文件、计划规划、措施办法、会议记录(纪要)、目标责任状、宣传资料(相关文字、照片、视听资料)、统计报表、执法证书、建设工程项目现场检查记录、专项资金征收返退等,为发展散装水泥的长效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全市7个示范乡镇的创建,加快了推广应用散装水泥的步伐,同时,也起到了使用散装水泥的示范效应,对其它乡镇推广应用散装水泥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创建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也有许多不足,如施工现场还存在少量的现场搅拌行为;有些乡镇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率不是十分理想;建立台账的水平也是参差不齐等,有待进一步的提高。验收的通过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对考核通过的散装水泥示范乡镇,我们将建立长效化管理机制,通过回头看、不定期检查等多种形式,对其进行督查和管理,使创建工作做到通过一批巩固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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