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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9月起实施“绿色建筑” 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02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广州日报
核心提示:广东肇庆9月起实施“绿色建筑” 标准
  墙体要保温,楼顶要隔热,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这是“绿色建筑”的标准。肇庆市政府近日发布的《肇庆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要求,自9月1日起,凡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项目都要符合上述要求。 

  肇庆“绿色建筑”的施行对象主要包括: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含代建项目),或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项目(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肇庆高新区和肇庆新区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旧城改造项目;进入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的其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2014年起,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包括地下层建筑面积)的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 

  《办法》要求肇庆各级政府要鼓励和扶持光伏发电和热水建筑一体化,开展应用示范工程;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宿舍、宾馆、游泳池等公共建筑,必须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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