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科之杰”)目前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科之杰”)持有其100%的股权,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指人民币元,下同)。经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为了加快贵州科之杰的发展,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未来整体效益,公司同意子公司福建科之杰与自然人曾宪才先生,共同以货币资金方式向贵州科之杰增资1,500万元,其中,福建科之杰增资960万元、曾宪才先生增资540元,用于补充其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贵州科之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变更为1800 万元,福建科之杰持有贵州科之杰70%股权、曾宪才持有贵州科之杰30%股权,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审(2010)专字第020731号《审计报告》,截止2010 年8月31日,贵州科之杰总资产为1,097万元,净资产为96.96万元;2010 年1-8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65.66万元。
福建科之杰和曾宪才先生将使用自有资金向贵州科之杰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目的是为了提高贵州科之杰生产经营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因曾宪才先生多年来在中国西南地区从事商品混凝土及外加剂业务,在当地具有良好的业务资源,引入曾宪才先生作为贵州科之杰的新股东,将有助于贵州科之杰积极开拓西南地区市场。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大力加强混凝土外加剂业务跨区域发展的战略,有助于发挥公司的技术、品牌、人力资源和资金的综合优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