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常德市工商局武陵分局查获无生产日期、无有效日期的问题水泥68.35吨。
据了解,案发当天,武陵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对柳叶湖辖区宋某、孙某两家建材店进行巡查时,发现两店所销售的标称产自鼎城区某水泥厂的水泥,未标注生产日期及有效日期。
经抽样检测,工商执法人员发现两店所销售的同批次水泥已超出安全使用期限59天,构成销售失效、变质产品的违法行为。经清点,该批问题水泥共计68.35吨。武陵工商分局依照《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对宋某、孙某进行立案查处,没收超期水泥68.35吨,并处罚款4000元。
工商机关提醒消费者,水泥也有保质期,一旦过了保质期水泥颗粒便会受潮,产生水化,使得粘结能力下降,使用后将有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