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Cemex水泥集团在完成收购Rinker集团$170亿资金的前夕,受到了一些阻碍.
Cemex公司正在对由收购委员会在星期五发出的命令进行上诉,该命令要求Cemex在4月10号至5月7号之间,向Rinker集团的股东付清1000万美元.
委员会裁定Cemex在4月10号的所谓"最佳且最终"的出价误导了Rinker的股东,使他们在这次投标之后得不到任何额外的利益.委员会还表示:"Cemex对Rinker的收购并不是在一个高效的,富有竞争的,不知情的市场中进行的".
5月7号,Cemex持有Rinker3.24%的股份,约28900000股.但是,Cemex的发言人说他们该付的数目应少于1000万美元.而委员会已经裁定这些钱必须在两周内付清.Cemex认为,这一裁决并不会影响已经9个月的收购进程,收购和约在今晚7点缔结.现在公司已经拥有了Rinker93%的股份,剩下的部分将会继续完成.
Cemex认为通过他们在2007年4月7号的声明,市场是完全知情的;而且收购委员会并未发现Cemex公司违反任何法律.
不过,收购委员会声明Cemex公司违反了"收购法则".收购必须发生在一个高效的,富有竞争的,知情的市场,委员会认为这是一个基本原则.而Cemex最佳和最终的声明,是不符合"收购法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