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根据《江苏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和苏经信节能【2010】1040好《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睢宁县散办近期对县城区内所有建设工程散装水泥使用情况和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情况进行了为期10天的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违规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扬尘污染和淤泥撒漏行为的工地,及时向责任单位发出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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