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缴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12月份,邳州市散办将严格按照《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等文件规定,认真做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和管理工作,并及时办理今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清算返退手续,在12月底前将专户的资金全额入库,专户余额为零,将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就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缴管理规定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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