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进一步推进镇江市“禁现”工作的有序开展,加强对市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有效监管,近期,镇江市散办对前期两次散装水泥行政执法检查中,违反《条例》规定,要求限期整改的建设单位进行行政执法复查工作。
执法小组严格按照限期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需整改的建设施工单位逐一进行认真地复查,并填写好复查记录表。从复查结果来看,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都已整改到位,并表示今后将坚决贯彻落实《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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