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建设、监理、施工、检测单位:
2011年12月,市保障房指挥部、市混凝土管理处、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共同对参与南京市统筹建设保障房项目预拌混凝土供应的15家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并且对其使用的水泥、粉煤灰等原材料进行了现场抽检。
经检查,大部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均采取了有效措施提高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预拌混凝土质量总体受控。
大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能按照《南京市统筹建设保障房项目混凝土技术要求》的规定,严格控制掺合料用量,并在原材料质量、生产过程控制以及出厂检验等方面加强了管理和技术投入。在选择和使用原材料方面,企业基本能使用通过预拌混凝土处登记管理的产品,并且经复检确认后使用。经现场抽检的水泥、粉煤灰也均符合标准要求。
此次检查中虽未发现突出问题,以下问题,希望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施工单位引起足够重视:
一、预拌混凝土企业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1、部分企业骨料堆场、骨料进料斗不同规格产品存在混堆现象;
2、部分细骨料含泥量偏大;
3、部分企业未按批次检测水泥入库温度。
二、预拌混凝土企业对生产环节的质量控制
1、部分企业未执行冬季混凝土生产施工配合比;
2、部分企业更换外加剂等原材料时无相应的试配资料;
3、原材料试验记录和报告出具不规范;
4、部分企业机台数据误差超标准要求。
三、典型问题
此次检查过程中发现“南京加豪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单位实验室技术人员配备不足;
2、使用未经市混凝土管理处登记备案的水泥;
3、混凝土试件样品管理不规范,混凝土试件养护不规范;
4、部分批次外加剂检测无原始记录;
5、无搅拌楼计量检定报告和自校记录;
6、生产数据与配合比通知单部分不相符;
7、砂石堆场标识不全,部分混堆,筒仓标识信息不全,部分未上锁。
现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检查组要求其认真整改,加强管理。鉴于该企业存在多项问题违反《关于加强南京市统筹建设保障房项目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宁保指(2011)1号文相关规定,经南京市保障房建设指挥部研究决定,暂停南京加豪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后续在市统筹建设保障房项目的预拌混凝土供应工作,已签订供货合同的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及检测单位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及规范要求加强对该企业供应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检查、检测工作。
对照此次检查通报的问题,希望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能引以为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执行《南京市统筹建设保障房项目混凝土技术要求》,保证产品质量,并且抓好原材料进厂验收程序,确保原材料质量可控。市保障房指挥部也会继续与市预拌混凝土处加强相关联动检查,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将依据监管办法严肃处理。希望通过共同努力,确保我市保障房项目混凝土工程质量稳定。
经市保障房指挥部与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处共同研究,同意新增以下三家单位进入保障房预拌混凝土供应名录库:1、南京普迪混凝土有限公司;2、南京宁南普迪混凝土有限公司;3、南京圣知锐建材实业有限公司。相关单位信息详见下表。
序 |
企业名称 |
资质等级 |
地址 |
1 |
南京普迪混凝土有限公司 |
二级 |
下关煤炭港5号 |
2 |
南京宁南普迪混凝土有限公司 |
三级 |
凤台南路152号 |
3 |
南京圣知锐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
三级 |
汤山街道湖山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