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树立石家庄市混凝土行业的先进典范,全面提高行业素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对2011年度在全市混凝土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奖项
范围:各会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奖项:混凝土生产管理先进单位、混凝土生产管理先进个人、混凝土行业诚信企业
二、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一)遵法守纪良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合法经营,遵纪守法,服务质量、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良好。
(二)组织机构健全。企业管理良好,有较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设置合理,全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三)人员齐备。符合预拌混凝土生产资质要求,有相应的专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良好,熟悉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能够正确理解和掌握混凝土生产、实验的程序和方法。
(四)生产场地布局合理,环境整洁,材料堆放整齐,试验室配备完善、合理,符合要求。设备维护及时,车辆干净,管理规范。
(五)工作业绩突出,在行业内属中上水平。
(六)积极参加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自律公约。
三、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本职工作,积极钻研业务,勤奋进取,无私奉献,出色完成行业管理和本职工作任务。
3、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团结同志,能够在本单位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混凝土行业诚信企业申报条件
参照石家庄市建筑协会《石家庄市建筑业诚信企业行业评价办法》执行,标准及申报表附后。
五、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对申请参加评选的单位及个人,按照评选条件向石家庄市建筑协会混凝土专业委员会申报,专业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及监管部门日常考评情况进行评审。
(二)申请参加评选的单位及个人需填写申报表(附件)。
(三)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评先推荐工作,并于2011年12月30日前将先进单位和个人材料报专业委员会。联系电话(传真)0311-86059378。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诚信企业的所有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