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州市质监站根据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采取四项措施,加强了对用于市政道路的混凝土管材质量的抽查力度,强化监管措施。一是坚决制止混凝土管材先用后检的情况;二是有针对性地全程监督管材荷载试验检测,掌握第一手检测结果;三是会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管材进行局部破损检查,检查其配筋情况;四是对抽查不合格的混凝土管材作退场处理,并对重新进场的管材再次进行检测;如管材复检仍旧不合格,建议更换管材供应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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