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
为进一步提高砖混结构工程外观质量,决定开展以砖混结构工程混凝土外观质量专项治理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治理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保证专项治理活动扎实有效开展,重点治理现浇楼板及保护层厚度不足,圈梁、构造柱跑模、胀模,楼梯底板施工缝处加渣、露筋、错台及施工过程中先砌墙后浇筑楼梯。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对成熟的技术和工艺可编制工法并推广。
二、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详实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模板支设前,应根据构件尺寸进行模板配模设计,模板的支撑系统必须按计算书及施工方案进行搭设;模板支设后,要认真检查标高、平整度,妥善处理模板接缝处,并做好验收工作。
(二)合理安排各工种交叉作业时间,减少现浇楼板板面钢筋绑扎后的作业人员的通行数量,搭设简易通道,避免钢筋被踩踏变形;严格控制现浇楼板和圈梁垫块厚度,保证混凝土厚度均匀,推广和使用定型塑料垫块和卡子,保证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和钢筋位置。
(三)构造柱模板支设前,应根据构件尺寸进行模板配模设计,模板的支撑系统必须按计算书及施工方案进行搭设,保证其位置、垂直度满足规范要求,且支撑牢固。纵向钢筋、箍筋的加工尺寸要准确,连接牢靠,钢筋应调直。构造柱、圈梁模板加固不需使用专用固定件,不得使用铅丝固定。构造柱立模前应将柱根基层清理干净,模板底部与板接触缝隙应填堵严密,以防漏浆,严禁先浇筑后砌墙。
(四)楼梯浇筑应随平板一起施工,施工缝的位置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确定,一般应留置在楼梯踏步的上三步或下三步的位置,确定施工缝位置后报监理单位确认。楼梯在施工中应先砌楼梯间砌体,到平台位置停下再支楼梯模板,待楼梯浇筑后再砌楼梯墙体,严禁先砌墙后浇筑楼梯。
三、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工人的操作培训和质量技术交底,切实加强模板和混凝土施工的现场管理。在进行混凝土结构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工法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控制措施,着重控制好模板的选材、支撑系统的安装、脱模剂的选用、混凝土的浇筑振捣及养护等环节,避免出现外观质量缺陷。
四、各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及时纠正砖混混凝土施工过程不符合施工技术方案的做法,并加强工程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的检查和记录,对外观质量不符合《验收规范》的工程不予验收签认。
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混凝土生产企业、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质量行为及工程外观质量的监督检查。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施工、监理企业及工程项目制定的专项治理方案进行审查,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方案落到实处。对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责任单位要严肃处理,及时进行处罚。
厅将结合工程质量执法检查对各地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各地要及时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务必于2011年11月30日前工作总结报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与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联系。
联系人:马金龙 马继明
联系电话:0991-886892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