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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禁实”经验受到湖北省住建厅推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9-05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宜昌建设网
核心提示:宜都“禁实”经验受到湖北省住建厅推广
  近年来,宜都市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巩固扩大“禁实”成果,在城区通过国家第三批“禁实”城市验收的基础上,将“禁实”由城区向乡镇延伸,推进全市墙材革新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健全组织机构,着力强化组织保障       

  为推动“禁实”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宜都市高度重视“禁实”工作,将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早在2006年,宜都市就组建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住建、国土、工商、环保、水利、地税、国税、质监、电力等部门及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墙材革新领导小组,成立了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明确部门职责,确定专人管理,工作经费实行财政全额保障。同时,下发了《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禁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各部门在建筑节能和“禁实”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各乡镇办也相应制定了“禁实”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了详细“禁实”措施,并和各砖瓦企业签订了关停、转产承诺书。市政府还建立了联动监管机制,各部门共同把好建筑节能关,使“禁实”工作走入闭合管理轨道。       

  二、加大宣传力度,全力营造“禁实”氛围       

  为了使“禁实”工作能够深入人心,该市本着宣传报纸赠到乡、“禁实”广告立到乡、“禁实”简讯发到乡、政策汇编送到乡的原则,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禁实”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今年,该市又以“科技宣传周”和“湖北省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契机,以“重视建筑节能,建设低碳城市”为主题,组织规划、设计、建筑业管理、施工监理等方面的科技人员,通过现场解答、发放宣传资料和图片展览等方式,宣传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重要意义,推广建筑节能理念和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全民节能意识,为进一步巩固“禁实”工作成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坚持齐抓共管,建立完善监管机制       

  一是实行部门联动。宜都市住建局与国土、环保、发改、财政、税务、工商、供电等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强化监管。在未出示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缴款认定手续之前,住建部门不予办理规划、施工许可证,国土部门不予办理土地使用证,坚决杜绝在该市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同时,环保部门对已建成的小土窑、大口窑进行强制性淘汰。        

  二是强化内部管理职责。该市对新建建筑的规划、设计、图审、招投标、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职责都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把关,加强监管。规划部门负责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关;设计部门负责按照国家关于建筑节能和“禁实”的有关法规、规范、标准进行方案设计;建筑业管理部门负责图纸审查工作;质监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备案把关;墙革办负责事中、事后的跟踪管理,确保建筑节能和“禁实”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三是建立闭合监管机制。该市坚持事前管理与事后管理相结合、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相结合,明确责任,严格把关,重点监管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发放、工程监理、项目验收、备案等环节。同时,强化过程控制,加大对在建项目的检查、巡查力度,对重点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控,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建筑节能在实施过程中不变形、不走样。

  四、以“禁用”促“禁产”, 积极推广新型墙材        

  一是抓责任落实。宜都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使用和生产实心粘土砖监管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文件,从多个环节对实心粘土砖的使用进行限制。市委效能办、市政府督察室与市住建局墙革办联合组成“禁实”工作督察专班,每月两次对全市各乡镇“禁实”工作进行督办,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对“禁实”工作措施不得力的乡镇,通过政府办下达“重要事项督办交示单”限期整改。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加强日常“禁实”监管,市“禁实”工作督察专班派出工作组巡查。通过检查发现有监管不力,存在管理漏洞的乡镇,检查组结合机关效能建设考核的规定进行效能扣分,发现一次扣分一次,同时追究相关管理责任。对多次不听乡镇政府劝告的违法生产粘土砖企业,采取强制措施,直接通知供电部门拉闸限电。该市严格执行“禁实”措施,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激励与强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保证了全市实心粘土砖厂全部实现关、停、并、转,防止出现反弹。        

  二是抓典型示范。按照“以点带面、积极推广,样板带路、综合推进”的思路,宜都市住建局积极主动与建设开发单位接触,与新型墙材生产企业协调,在名都花园、锦绣江南等一批新建建筑中大面积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通过工程示范,典型引路,不仅带动了全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标准,而且促进了建筑节能工作从中心城区向乡镇延伸。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已普遍应用外墙保温、屋面保温、中空玻璃等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        

  三是扶持发展新型墙材。在“禁实”的同时,宜都市积极引导发展新型墙材的生产,满足建设市场的需求。该市积极扶持原砖瓦企业进行设备更新、转型生产新型墙材,按招商引资项目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先后有六家粘土砖瓦企业转产水泥砖、页岩砖、加气砼砌块等新型墙材。该市墙革办先后深入红强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尘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对轻集料砼空心砌块和蒸压加气砼砌块,从产品原料、生产工艺、质量检测以及生产流程进行现场调查研究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积极引导墙材企业通过新型墙材认证,享受相关产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结构优化,产业升级,不断加大科技投入,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质量,丰富产品规格、品种,满足市场的需求变化。此外,该市墙革办还对全市建筑市场应用新型墙材的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从市场容量角度、产品的技术规范、标准、生产工艺以及市场远景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对松木坪镇招商引资“宜昌金皇实业年产60万方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项目、“红花套年产7000万块蒸养砖”项目进行细致的调查分析和研究,结合本地实际给政府提交专题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五、规范“基金”征收,不断引导节能发展       

  该市按照《湖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鄂财综规[2009]6号)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做好墙材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在建设项目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足额交纳墙材专项基金,征缴率达100%。对建设项目的前期设计、在建过程、竣工验收实行全程监管,对符合建筑节能相关标准和要求、按图施工到位、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积极返退“专项基金”。在墙材专项基金的使用上,该市积极鼓励和支持新型墙材的创新和技改项目,积极利用专项基金,为新型墙材企业做好推广宣传、技术奖励等,充分发挥专项基金的调控和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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