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检察院就工程车肇事案高发发布最新调研报告
故意闯红灯是最重要因素 建议加大对雇主的打击力度
去年至今,杭州市检察院受理主城五区和滨江区大型工程车交通肇事案70件,占所有交通肇事案的55.6%
如何杜绝大型工程车违法狂飙高发现象?昨天,杭州市检察院发布工程车交通肇事案件调研报告,从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工程车交通肇事案件中找共性、找问题、找对策。
2009年,市检察院受理大型工程车交通肇事案40件,15件由右转弯引发。2010年全年,受理大型工程车交通肇事案47件,因右转弯引发的有24件。同比上升幅度分别达17.5%、60%。
2010年1月至今年6月一年半时间,杭州市检察院受理杭州市主城五区和滨江区大型工程车交通肇事案共计70件,占所有交通肇事案的55.6%。这其中,有32件都是因大型工程车右转弯引发。
为什么大型工程车肇事会占据这么大的比例?杭州市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总结出了一些共性问题。
1.交通监管空隙给违法犯罪提供可乘之机。
从案件查办的情况来看,工程车交通肇事案大多发生在凌晨,此时正是交警执法的空隙。
2.车辆管理混乱是重要原因。
查办的案件中,由于车辆性能不符合安全标准引发事故的占30%左右。同时,工程车往往采取挂靠的方式来运营。车主买车后,把车挂靠在有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然后聘用驾驶员开车,自己只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等。车辆管理混乱,人车分离现象严重。
3.故意违法是重要触发因素。
检察机关查办案件时发现,出事的司机往往驾驶技术过硬,但安全意识不强,事故发生往往是因为司机驾驶车辆通过路口时,故意闯红灯。
4.多拉快跑成为行业潜规则。
被查处的被告人对于所装货物严重超载几乎都心知肚明,并且从未提出过异议。
2010年8月21日零时,一辆满载黄沙的自卸货车沿西湖区古墩路由北向南通行,途经星艺街口时,违法借用左转弯车道直行,致使车头撞上由南向北左转弯掉头的一辆出租车,随后又撞上一辆电动车和停放在人行道内的一辆桑塔纳轿车。电动车车主当场死亡。检察院查处此案时发现,这辆黄沙车核载质量为1500公斤,案发后过磅,装载的黄沙共计质量9730公斤,实际超载达8230公斤,超载率为549%。
5.工程转包。
查处的案件中,大多存在运输工程转包的情况。运输公司从项目开发商处承揽土石方运输,转包给车主,车主再聘用驾驶员来运送。而从事土石方运营的企业或车主,有相当一部分是项目所在地的村民,甚至存在个别村镇管理人员插手经营的情况发生。
杭州市检察院据此提出5点对策:
1.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2.提高城市工程运输行业的准入门槛。只有那些资质齐备的、管理规范的、用工有序的企业才能申请营运资质。
3.完善法律法规,增加违法成本。
在对交通肇事案件的查处过程中,过去往往多追究驾驶员刑事责任,对雇主只要求承担民事连带责任。一些雇主就认为只要花钱就能消灾,于是为了多赚钱指使或强令驾驶员违法违规驾驶。因此公检法单位要加大对雇主的打击力度。如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承包人有指使、强令他人违法违规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法律规定,一律要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4.加强工程管理,严格禁止国家工作人员插手工程运营。同时,加强调研,解决依法营运亏本问题。
5.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截至7月13日凌晨1点,查处工程运输车超载116起,故意遮挡号牌15起,驾驶机动车证件不符合标准的17起,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的行为296起,扣留车辆182辆。
在昨天的联合整治中,查处了一辆渣土车,超载300%以上,对司机扣6分,罚款2000元。
(根据相关规定,车辆侧面、后部没有反光标识,罚款200元;未按规定在车后部放号牌或号牌污损,罚款50元;没有通行证,罚款100元。外地司机在杭州开车,没有在辖区交警大队备案的,罚款1000元-2000元。)
今年以来,杭州市区大型工程车恶性事故又有抬头,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影响恶劣,教训惨痛。
为遏制大型工程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杭州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确定从7月12日起,对大型工程车实施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办、市交通局、市建委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从事工程运输的散装水泥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自卸货车、4.5吨及以上拦板货车,以及拥有、经营或管理上述车辆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整治。
12日晚11点开始,全市共出动交警、城管执法、建设监管等部门管理力量650余人,在17个重点路段对过往的工程车辆进行违法违规查处。
针对渣土车路面的“抛、洒、滴、漏”等情况,昨晚西湖区共查处41起,大多为无准运证,并存在抛、洒、滴、漏现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