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实施一周年来,海盐县散装水泥办公室坚持以《条例》的宣传贯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机关、团体和厂矿企业进行宣传和发动,并在报纸和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上发表宣传贯彻《条例》的文章和消息,使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到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散装水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在海盐县建筑领域逐步形成一股以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散装水泥为荣的风尚。
2011年一季度散装率达71.19%,这是海盐县散装率的历史新高,也是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结果。预拌砂浆使用量也以每月百分之五十的速率在递增,一季度使用量达6147吨,为我县的建筑安全和建筑节能作出了一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