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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伪造混凝土合格证 假证通过验收也无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2-24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法制网
核心提示:承包商伪造混凝土合格证 假证通过验收也无效
  工程承包方为了工程验收,在混凝土企业拒绝提供合格证的情况下,竟然伪造混凝土合格证。

  汤泉逸墅小区位于西四环四季青桥附近,近日,该小区16号至21号楼的混凝土供应商爆料:用来验收该工程的159张“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不是他们提供的,是工程承包方伪造的。以这种方式通过工程项目的验收,会给建筑工程质量留下安全隐患。

  供应商爆料

  承包方伪造混凝土合格证

  11月18日,海淀区四季青汤泉逸墅18号楼业主李先生称,该小区16号至21号楼的混凝土供应商北京华国汇混凝土有限公司向他证实,用来验收该工程的159张“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不是他们提供的,是工程承包方伪造的。

  他说,尽管华国汇公司一再保证他们提供的各等级混凝土本身并没有质量问题,是合格的,但是为什么工程验收时不采用他们的合格证?他怀疑这里面还是有问题,担心会影响到自己住房的质量。

  早在今年5月,该小区20号楼业主陈先生就向记者反映:曾有华国汇公司的员工到小区拍照取证,据说有人伪造该公司混凝土出厂合格证,通过了工程竣工验收。

  “汤泉逸墅小区是一个高档社区,我在2006年花140多万元在20号楼购买的住房属于一期工程,我特别担心房子的质量。”陈先生说,他曾多次与华国汇公司联系,希望华国汇公司说出实情,但是遭到了婉拒。

  合格证填错技术负责人姓名

  汤泉逸墅小区一期工程16号至21号楼工程分包方为河南信阳京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是雷金章。

  2004年7月16日,京豫公司与华国汇公司签订了《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约定由华国汇公司负责向其提供各种等级的商用混凝土。

  据了解,工程验收通过后,竣工报告中的各种技术资料,包括混凝土合格证等,将在北京市城市建筑档案馆永久保存。于是,记者与陈先生来到北京城市建筑档案馆,查阅了汤泉逸墅建筑档案,并在档案中看到多张盖有华国汇公司质检专用章的合格证。

  在“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上,供应单位技术负责人为杨友祥,填表人为王福占。

  随后,记者带着“合格证”的照片来到华国汇公司,负责人傅子旺在看过照片后表示,合格证不是他们提供的,他们的合格证上供应单位技术负责人是师海霞、填表人是王梦,“王福占是我们公司生产部经理、杨友祥是实验室主任,两人都不负责合格证的事。”

  合格证是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

  傅子旺还告诉记者,他们总计为16号至21号楼工程提供了8835立方米不同等级的混凝土。根据建筑质量操作规范,每浇筑一个部位,都要有本批次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

  “哪个部位使用什么等级的混凝土,都有设计要求,我们是按设计要求提供混凝土的。而合格证记录着使用单位、工程名称与浇筑部位、强度等级、抗渗等级,以及实验数据等,合格证是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傅子旺说。

  记者探访

  “造假”公司早已申请注销

  为了了解合格证的情况,记者来到京豫公司在石景山区的办公地点,发现这里已是人去楼空。

  京豫公司是一家在河南信阳注册,具有二级资质的建筑公司,董事长叫吕义清。记者通过河南省信阳市建委了解到,该公司由于经营困难,早在2006年就已经在工商部门申请注销了。

  记者在信阳工商部门的帮助下与董事长吕义清取得联系。吕先生告诉记者,假合格证的事他根本不知道。

  他说,京豫公司汤泉逸墅16-21号楼工程的项目经理是雷金章,工程上所有事情都由他负责,就连华国汇公司供应混凝土的事也是雷金章联系的。

  记者又与京豫公司原股东杨先生取得联系,杨先生告诉记者,汤泉逸墅16号至21号楼工程项目是雷金章给京豫公司拉来的,所以就由他来做项目经理,他当时与京豫公司的关系其实是挂靠关系。工程完工后雷金章就离开了京豫公司,现在联系不上他了。

  行业揭秘

  欠货款拿不到真证只好造假

  11月20日,就在记者多方联系雷金章了解合格证的情况时,华国汇公司主动联系记者,曝出建筑工程承包方为了通过工程验收,在混凝土企业拒绝提供合格证的情况下,伪造混凝土合格证的内情。

  在华国汇公司的办公室,记者看到了汤泉逸墅16号至21号楼工程的159张“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这些合格证本来应该在工程验收后,存放到城建档案馆里,没想到至今还静静地躺在华国汇公司的办公室里。

  负责人傅子旺称,根据建筑质量操作规范规定,在浇筑混凝土前,施工单位要向混凝土提供方发出“混凝土配比申请单”,混凝土企业根据配比单提供符合等级质量要求的混凝土,并且出具本批次的合格证。合格证上必须要标明混凝土企业对本批次混凝土做出的实验数据。

  他说,根据操作规范,混凝土供应商应该及时向工程施工方京豫公司提供合格证,但是,由于京豫公司一直没有向他们支付混凝土款,所以,他们坚持要京豫公司支付混凝土款后再提供合格证。

  傅子旺说,他们本打算以此来制约京豫公司,谁知,京豫公司竟然伪造了他们的合格证,并提供给开发商,使工程通过了验收。

  伪造合格证已成潜规则

  傅子旺还披露:建筑行业拖欠工程款、材料款等情况极为普遍。作为材料供应商的混凝土企业,往往采取付款才提供合格证的做法,来制约工程施工方。因为,没有合格证,工程无法通过验收。

  但是,施工方为了不支付材料款,或少支付材料款,往往采取伪造合格证的做法,利用假合格证通过验收。

  他说,混凝土供应商因害怕遭到其他建筑单位的抵制,往往不敢公开揭露这种伪造合格证的行为,但是由于这一次承包方的行为给工程质量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华国汇公司决定公开揭露建筑行业伪造合格证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行为,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律师说法

  假混凝土合格证

  通过验收也无效

  就工程中采用伪造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通过验收一事,记者采访了北京嘉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春玉。

  蔡律师指出: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记录了建筑物浇筑部位、浇筑时间以及混凝土配比材料和所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抗压强度、抗渗指数等。

  这些数据必须是真实的,并且由城建档案馆长期保存,而工程竣工验收就是根据这些真实数据来验收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建筑质量。

  蔡律师称,2004年8月31日,本市发布了《北京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当中指出凡在本市建设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规定。

  同时在第9条还规定: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验收中采用假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的做法,属于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行为,验收应该无效。”蔡律师说。

  事件进展

  质监部门

  将着手调查

  华国汇公司所在丰台区住建委行管处原主任、负责建筑工地施工质量的梅菊荪指出:“混凝土是现代化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非常严格,每个批次必须要做实验、有出厂合格证,合格证上要注明抗压强度数据等参数。使用伪造的合格证通过验收,会给工程质量埋下安全隐患。”

  12月14日上午,记者与汤泉逸墅所在的海淀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在听完关于该小区16号至21号楼工程混凝土合格证的情况介绍后,称以前没有听住户反映过,但该工作人员表示会马上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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