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由于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上升为国家战略,房产投资的热潮导致房价猛涨,许多不法投资商几乎同时选择了在海口、三亚两大城市开建以小产权房为代表的违法建筑,以求谋取暴利。与此同时,本地居民、农民人口不断增长,年龄不断增大,对住房、就业和谋生等有合理住房需求,而两市多年来一直停止居民私宅报建,居民、农民购不起高价商品房,只好在原有宅基地上改建、扩建,或在宅基地外新建。违建房的泛滥与城市的有序规划产生强烈矛盾。
历史原因、利益驱使导致违建成风
根据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分析,海口、三亚违章建筑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是城市发展历史遗留下的问题,有些是城市人口增长和提高物质生活水平产生的需要,有些是追求商业利益所致。结合海口、三亚情况看,违建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六方面:
一是本地居民、农民人口不断增长,年龄不断增大,对住房、就业和谋生等有合理住房需求。而两市多年来一直停止居民私宅报建,农民建房审批管理的相关规定也未制定,保障性住房体制又滞后,居民、农民购不起高价商品房,只好在原有宅基地上改建、扩建,或在宅基地外新建。
二是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居民、农民为改善和提高物质生活水平增加住房面积和功能。
三是在丧失耕地后,绝大部分农民自谋职业,家庭收入困难。随着城市房地产升值,在巨大的租房市场需求下,本地居民、农民看到建房出租可增加部分收入,纷纷采用自建或合建等方式在宅基地上建设住房或商铺。为赚取更大的利润,有些居民、农民在建房时紧压或超出基地界线,建筑空间布局紧凑,有时难于满足规划、建设等报建的要求。低成本、低质量的住宅或商铺带来低租金,为居民提供不少的收入,成为家庭经济来源的主要支柱。也有一些居民、农民干脆一次性将宅基地出售获取资金。
四是本地居民、农民担心安置补偿款过低,又断了经济来源,为了满足居住和物质生活需要,采取抢建换取更多的补偿款,解决后顾之忧。
五是国际旅游岛建设促进了海南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房价不断升高,在暴利驱动下,有些开发商无视法律法规和政府严令,非法占地、非法买卖土地建房或采取非法出租、出让、入股、联营等方式成片违法兴建小产权房,低价销售给消费者。
六是政府征收土地后,在安排安置用地时属地政府没有及时出台相关规定,给予正确引导和监管,导致被拆迁户报建无门、建房无序。
海口提出“零新建、减存量”打违目标
海口、三亚两市违建主要分布在城镇周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新建铁路及道路旁、重点项目区域,以顶风抢建、小产权房和居民、农民未报建擅自建私宅为主体。两市重拳出击拆除违章建筑,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
2010年,海口市正式将“打违工程”列入该市“五大工程”考评范围,7月19日,海口市政府向城管、国土等部门下达了“决战”的命令,要求“确保零新建、减存量”。在一如既往地打击违法建筑的同时,对违建业主、违建材料提供商、违建“保护伞”、打击违建不力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11月11日,海口市纪委通报了对该市美苑路、美祥路、椰海大道等违法建筑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查处情况,31名相关人员被问责和党纪政纪处分,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非法办理土地证、非法收受贿赂,被立案调查。
据统计,海口市共有违建1510386平方米,已拆除956608平方米,现存量553778平方米,其中违建私宅约37万平方米,占66.8%,小产权房约11.5万平方米,占20.8%,抢建2.5万平方米,占8.1%,三项占95.7%。
三亚“铁锤行动”多层面打击违法建筑
三亚市委、市政府在开展“铁锤行动”拆除违法建筑小产权房的同时,也出台了切断违法建筑材料供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源头上从严打击和控制当前顶风抢建的违法建筑。
根据方案要求,打击违章建筑首先从混凝土供应环节切断违法建筑的建筑材料供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辖区分局、大队加强对该市6家混凝土生产企业配送、运输的混凝土进行检查、监控,要求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为违法建筑工地提供混泥土。
其次在违法建筑工地查扣混凝土运输车辆及灌注机械。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辖区分局、大队联合公安巡警支队对辖区内各违法建筑工地尤其是小产权房重灾区进行突击整治,如发现有任何一家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混凝土运输车辆向违法建筑工地提供混凝土,将对混凝土运输车辆及灌注机械一律查扣,并立案查处,从重处罚,同时向市政府提请取消该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经营资格。
在建筑材料运输环节控制违法建筑的材料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辖区分局、大队联合属地区镇及公安巡警支队、属地派出所,对辖区内的违法建筑施工工地进行驻守巡查,对参与违法建筑运送砂石、水泥、钢材、砖头等建筑材料的车辆,以及在违法建筑工地现场施工的搅拌机,一律查扣,并立案查处,从重处罚。
据统计,三亚共有违建约460万平方米,其中违建私宅约40万平方米,占8.7%,小产权房约300平方米,占65.2%,抢建90万平方米,占19.6%,三项占93.5%,拆除78万平方米。
海南打违任重道远,需多管齐下治理
目前,海口、三亚还有约468万平方米的违建未拆,新建、续建、抢建现象依然严重,存量还比较大。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严肃指出,违建破坏城市科学规划,影响城市形象,增加城市建设成本,同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特别是抢建和小产权房,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严重损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但对真正需要住房的本地居民、农民来说,由于把没有报建的建筑都当成违章建筑,强拆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生活困难,影响了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
为了彻底铲除违建这一城市毒瘤,省住建部门积极支招:一方面要重视源头堵截,把违建消灭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采取疏导措施,正视历史问题和社会原因,对合理不合法违建正确界定、引导和处理,开放居民、农民建房,真正做到堵疏结合,从根本上杜绝违建现象。
一是进一步加大拆违力度,实现“零新建、零存量”目标。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建实行“三停”(停水、停电、停商品混凝土)、“两不发”(不发卫生许可证、不发营业执照),加大源头治理,并加强政府领导和督导,增加人、财、物的投入,加大违建的整治和拆除力度。同时加大违法建筑的巡查、督查力度,对违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一经发现违建,应立即组织拆除,把违建消灭在萌芽状态,并消除其恢复重建的隐患,确保“零新建、零存量”。
二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实现本地居民“居有其所”。海南地方经济水平不高,本地居民收入不高,消费能力有限,购买商品住房的本地人群比例不到30%,对保障性住房的依赖程度高。我们应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有效保障土地供应,重点发展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解决低收入群众和中低职级公务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并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制度,解决“夹心层”群体和边缘群体。政府应根据各类型保障性住房供应总量和比例,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解决低收入困难家庭和群体的住房问题,并通过梯度消费逐步实现住有所居,兼顾房地产市场的效率与公平,早日实现“居有其所”。
三是研究制定宅基地管理办法,加快城乡土地确权工作。应尽快研究制定宅基地管理措施,加快城乡土地确权,对现有的宅基地及房屋进行丈量、登记、确权和发证。对属于使用农村宅基地建房的,向规划部门征求规划意见,符合规划的补办手续;属于旧房改造类型的违建也应根据情况分类处理,对在旧城改造规划区范围内的违建,有合理住房需求和解决群众收入的,为了缓和社会矛盾,可以暂缓拆除。
四是加快编制村庄宅基地建设规划,引导和规范村民合法建房。由于政府监管不到位,各区镇村庄宅基地建设规划编制又滞后,村民私宅建设报建无门,农村建房管理办法尚未出台,造成村庄建设无序、混乱。只有尽快编制村庄建设规划,严格管理农村宅基地,出台农村建房管理办法,规范农村住宅建设程序,才能有效控制“城中村”及农村地区违法建房。同时,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的,农村村民应当持户籍证明、宅基地使用证明、村民委员会签署的书面意见等有效文件,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乡、村庄规划审查,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抓紧成立各管委会、镇政府建房报建机构,规范和方便老百姓建房问题,为城乡规范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