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转冷,青海省在建工程将进入冬期施工,为了确保冬期施工质量及生产安全,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凡是没有冬期施工方案,或冬期施工准备工作未做好的工程,不得进行冬期施工,要确保停建、缓建工程安全越冬。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加强冬期施工的组织领导,完善冬期施工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施工单位要编制切实可行的冬期施工方案,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批后严格执行,要认真做好冬期施工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施工现场的外脚手架、施工用电、龙门架、塔吊、“三宝四口”等进行检查。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和施工单位要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运输、浇筑和养护重点监控,切实把好早强剂、防冻剂等外加剂的质量关,凡失效或不合格的均不得使用。
同时,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本地区冬期施工特点,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对于违反冬期施工规程、存在安全隐患又不积极进行整改、发生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的企业,依法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