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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委初步认定 地铁三号线施工方违规隐瞒检测报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0-1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南方网
核心提示:广州:市建委初步认定 地铁三号线施工方违规隐瞒检测报告
  广州地铁三号线北延段隧道内联络工程质量安全疑云昨日有了初步结论。广州市建委初步认定施工方存在将检测不合格的报告向工程业主方、监理方和设计方隐瞒。

  广州市建委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开始对地铁三号线北延段工程质量问题展开调查。据前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初步调查结果,施工单位瞒报了部分混凝土强度检测达不到设计强度的事实,属于违规行为。

  三次检测,三次不达标

  据详细了解,2009年8月31日,在土建工程完工后,广州地铁总公司委托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北延段施工6标【嘉禾站-龙归站盾构区间(二)】土建工程进行了第一次检测。

  事后得知,这次检测的对象即一条联络通道,连接于南北双向两条主隧道之间。

  这次检测的结果在检测中心9月4日出具的《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中体现。按要求,工程设计强度等级为C30,经检测,6个检测点的“现龄期混凝土强度推定值(Mpa)分别为30.9、21.9、23.6、24.5、27.6、28.7,仅一个点合格”.

  这份报告一时令施工方无法就工程质量交差。

  于是在报告出具一周后,9月11日,施工方---北京长城贝尔芬格伯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行寻找了另一家检测机构,对工程进行了第二次检测。

  9月21日,广州穗监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在《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报告》中作出结论,本次检测从3个点取样,得出的“构件强度推定值”为25.5Mpa,仍未达到设计强度。

  由于此次检测系施工方委托检测机构作出,按照建筑行业规定,施工单位在获得这一报告后,发现检测结果不合格,必须将报告提交业主方---广州地铁公司,监理方---中煤邯郸中原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设计方---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

  但是,事发后有地铁公司的人员表示,他们直到对这一联络通道进行验收时,都未看到这份施工方委托检测公司检测后得出的检测报告。

  地铁公司和施工方分别委托检测中心所做的检测,均表示该子工程未达标。于是9月29日,施工方再次委托广州穗监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工程做了一次检测。得出的结论是,“构件强度推定值”为25.2Mpa.第三次得出联络通道混凝土强度检测未达到设计标准的结论。

  目前同样没有证据表明,施工方将这份报告提供给了业主、监理和设计各方。

  北延段最终是否验收还得看调查

  根据以上情况,调查认为施工方存在隐瞒工程未达标的报告的行为。

  广州市建委方面表示,接下来将对工程质量再次展开检查,要求施工、监理、设计、业主等各方当事人交出工程资料和质检报告,由专门技术人员进行分析得出调查结果,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需要采取加固补偿手段。

  据悉,如果结果表明工程质量达到了安全要求,即使未达到设计要求,也属于可以验收的范围。若最终发现工程没有达到安全要求,则如何处置施工单位,是罚款、资质扣分还是禁止再招投标,将视建委调查结果而定。

  广州市建委的工作人员还强调,广州地铁三号线北延段整体工程目前仍未通过最终验收,最终是否验收也将视建委此次的最终调查结果决定。

  此前媒体所说的广州市检察院有反贪部门介入本次地铁安全争议调查,检察院方面表示,截至前晚为止,检察院没有以“组织”名义介入事件调查,至于昨日开始是否有介入,则需要再做确认。

  关于报告的三点疑问

  疑问1

  地铁公司是否早知施工方有两份报告?

  尽管广州市建委已经作出初步结论,认为三号线北延段土木工程的施工单位,在自行委托检测公司检测出工程不合格后,没有将结果知会业主方、监理方和设计方,并以此认为施工单位存在隐瞒行为。

  但这两份报告的疑云依然存在。

  本月10日,媒体报道曾指出,广州地铁总公司安全部门一名副经理说,地铁公司对这两份报告并不知情,也是被施工方骗了。

  11日,地铁公司另有人员说,他们直至该联络通道作为子工程验收时,仍未见到过施工方委托检测机构做出的检测报告。

  但是,地铁公司前昨两日多次表示,虽然施工单位在子工程验收时没有提交所有的检测报告,但地铁公司在2009年8月和9月份两次检测后都知道这一联络通道混凝土强度与设计要求存在偏差的情况,并非验收时才得知。

  地铁公司反复强调早知联络通道不达设计要求。因第一次检测报告即由地铁公司委托检测机构做出,其早知该子工程不达标亦在情理之中。

  但对于施工单位为何向其隐瞒另外两份报告,以及对这一隐瞒的处理意见,地铁方面却始终没有详细说明。

  疑问2

  施工方是否有意隐瞒报告?

  根据三份检测报告做出的时间和委托方,地铁公司最早委托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检测,最早获悉该子工程未达到设计要求。

  有业内人士分析,施工方在获悉第一份报告结果后,显然想自行委托另外的检测机构重新检测,但是另行反复两次检测后,结果依然为未达设计要求,此时,施工方很可能以为地铁公司已经通过第一份报告知道了同样的结果,所以大意没有将新出的报告结果知会地铁公司。

  但该业内人士同时表示,即使这样,也只能说明施工方大意,没有严格执行行业规定,而不能逃避隐瞒报告的责任。

  疑问3

  施工方是否曾试图将报告“回炉”?

  据地铁三号线北延段此次质量安全争议的消息源钟吉章在博文中说,他曾与自己所在检测单位负责人在一起时,听到施工方给该负责人打来电话,称要把检测报告送回检测中心,但钟吉章当场表示拒绝。

  对此,检测机构的负责人未予说明。昨日记者试图找到施工方的广州项目部,但办公地点被一把锁从外面锁上。此前该项目部曾表示员工都已休假,但在引起舆论哗然的此次事件中,仍未见到项目部人员在办公地点出现,以致他们是否曾经试图将报告送回检测机构至今不得而知。

  专家指点

  漏洞出在哪里?

  一位从事建筑行业超过十年的资深专业人士向记者介绍了检测结果出现不合格样本时,正规的处理流程应该是怎么操作的---

  没问题

  样本送检

  施工单位必须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具体是有监理单位的送检员负责),从施工现场抽取样本送给检测单位。如果没有监理单位的监督,施工单位就有可能以次充好,将事先做好的合格样本送去检测,失去了检测的意义,同时,如果没有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测报告无效。

  有漏洞

  取检测报告

  目前建筑行业内部倒没有规定施工单位取检测报告时,一定要有监理人员陪同,这确实是个漏洞,这次地铁工地的质量事故也说明了这一环节确实有漏洞可钻。施工单位单独取回报告后,可能修改或者隐瞒报告中对自己不利的部分,使得业主和设计单位依据被操纵的检测结果做出下一步的专业判断,留下工程质量隐患。

  未确定

  是否不合格

  一旦检测出不合格的报告,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该向质检站、安检站、业主、设计单位通报,这里设计单位的专业判断很重要,如果设计单位认为检测样本虽然没有达到自己的设计要求,但仍满足安全系数的要求,也可以认定工程质量合格。

  而一旦发现检测样本既没有达到设计要求,又不满足安全系数的要求,那么设计单位和业主、监理单位将扩大检测范围,将比如原来的取样样本数量扩大到20%,再检测一次,以此来确定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部分到底有多大;如果扩大20%之后还是有部分样本不符合要求,还可以再次扩大检测样本的数量,比如到50%甚至到100%.如果都不合格,就要综合判断不合格的原因,是原材料问题、加工环节问题,或者是现场施工的问题,找到原因之后再制定弥补办法。此时出于慎重,设计单位和业主可以再请外部专家对弥补方法进行把关和技术审查,确定方案可行后再施工并进行检测验收,确定没问题后才算完整处理这个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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