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省城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省城环保部门对市区范围内混凝土搅拌车尾气污染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在检查的372辆车中,有61辆尾气不合格被罚。
据介绍,本次行动重点检查国Ⅱ和国Ⅱ标准以下能耗大、污染排放高的老旧车辆,为避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主要采取入户抽检和跟踪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共抽检山东华森、济南鲁冠、济南四建、山东宏基等30家混凝土搅拌公司(站)的各类型混凝土搅拌车372辆,其中,存在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见污染物问题的混凝土搅拌车61辆。
依据《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环保部门已依法责令相关车辆在15日内进行维修、复测,复测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