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国家质检总局近日注销2215家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中安徽省有88张水泥生产许可证被注销。
安徽省这次被注销许可证的水泥产品,主要涉及硅酸盐水泥熟料525、普通硅酸盐水泥32.5、矿渣硅酸盐水泥32.5、矿渣硅酸盐水泥32.5(粉磨站)、矿渣硅酸盐水泥42.5(粉磨站)、普通硅酸盐水泥42.5(粉磨站)、粉煤灰硅酸盐水泥32.5、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32.5(粉磨站)等8种类别,企业分布在巢湖、芜湖、滁州等全省15个市。
国家质检总局要求我省质监部门及时收回相关企业的生产许可证书,进一步查处区域内非法生产水泥的情况,对于企业生产许可证被注销后仍组织生产水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