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满天飞,噪音隆隆响,施工工地一旦开始搅拌砂浆,附近的居民就难免遭殃。不过,这一扰民现象在湖北省十堰市即将得到改善!
近日,笔者从湖北省十堰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获悉,从2010年7月1日起,该市城区主干道路人民路、北京路、朝阳路沿线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施工现场,将禁止堆放黄砂、水泥,严禁现场搅拌砂浆。自今年元月1日起时,该市城区其它建筑施工工地,已按照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在现场禁止堆放黄砂、水泥和石膏等原材料,禁止使用人力或搅拌机拌制砌筑、抹灰、地面等普通砂浆,违者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据悉,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是负责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对于想要进入预拌砂浆行业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必须向市散办申请后,报市住建委备案登记审批后,方可进入市场。严禁未经备案登记的砂浆产品用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必须使用已经备案登记企业生产的预拌砂浆,并严格执行相关规范、标准,以确保施工质量。
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不仅有利于减轻工人劳动强度、提高施工速度、保证工程质量,还有利于低碳减排、保护环境提高城区空气、节约资源等意义,国家大力推广预拌砂浆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利国利民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