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减少建筑工程环境污染,节约建设资源,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建设工程的技术进步,提高散装水泥的使用率。近日,旅顺口区出台了首部关于推广商品砂浆的文件,文件明确了旅顺口区施工现场禁止搅拌砂浆的时间为2010年7月1日,并着力从六个方面入手,推广商品砂浆,实现“二次”禁现。
一是加强管理,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抓好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日常管理,认真作好协调服务工作,以推动“禁现”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是要明确责任。推广商品砂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三是严把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投标、竣工验收环节的商品砂浆应用管理,要求设计单位必须将商品砂浆的使用列入审查内容;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未注明使用商品砂浆的作为废标条款;竣工验收文件中必须要有完备的商品砂浆供应发票、商品砂浆复试报告、合格证等。满足上述要求的建设工程,方可申请退返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四是明确施工中监理职责,规范了商品砂浆的造价管理;
五是对商品砂浆实行备案管理,并对前期投入的干混砂浆生产线实施政策补贴;
六是要抓好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造舆论、营造氛围,努力使“禁现”工作家喻户晓。
通过区政府对推广商品砂浆,实现二次“禁现”工作的高度重视,旅顺口区的建筑节能减排工作必将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实现城市绿色低碳建筑,促进城市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