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09年辽宁省监督抽查工作的安排,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省建筑材料监督检验院,对混凝土外加剂、外墙保温体系材料和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的范围与批次
本次共抽查沈阳、大连等11个地区127家企业生产的159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47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平均合格率为92.5%。
(二)抽查的主要产品
一是抽查了37家混凝土外加剂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40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100%;
二是抽查了32家外墙保温体系材料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57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5%;
三是抽查了59家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企业生产的59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50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4.7%。
(三)抽查呈现出的特点
一是本次抽查中的3类产品均是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产品,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建筑工程质量。
二是首次对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产品开展省级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亟待提高。
二、结果分析
(一)混凝土外加剂产品质量较好
本次抽查了沈阳、大连等6个地区的37家混凝土外加剂生产企业的40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40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100%。
本次抽查的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包括16个批次的混凝土泵送剂和24个批次的混凝土减水剂。产品质量较好的原因,一是被抽查企业规模较大,管理比较规范;二是经过连续多年的国家或省级监督抽查使企业对产品质量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比较稳定。
(二)外墙保温体系材料产品质量尚可
本次抽查了沈阳、大连等8个地区的32家外墙保温体系材料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57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5%,产品质量尚可。不合格项为拉伸粘结强度(耐水)、拉伸粘结强度(耐冻融)、压折比。
拉伸粘结强度是外墙保温体系材料的重要性能指标,该项目不合格极易造成保温板脱落,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压折比是反映保温体系材料抗开裂和柔韧度的性能指标,不合格容易使该产品在受到外力的冲击下产生裂纹,影响墙体安全。
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减少有机胶凝材料、水泥等价格较高的原材料的投入比例;二是企业技术力量薄弱,原料配比等关键工艺环节不完善。
(三)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产品质量有待提高
本次抽查了沈阳、大连等8个地区的59家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企业生产的59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50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4.7%,产品质量有待提高。不合格项为抗冻性。
抗冻性是体现空心砌块产品耐久性能的重要指标,特别在冬季北方地区,如果产品抗冻性不能满足要求,雨水或融化的雪水渗入其中,水就会结冰膨胀,如此反复,当空心砌块的强度不能抵抗较大的膨胀力时,就会出现裂缝、缺棱掉角、冻酥等现象,大大降低产品原有的强度,使建筑物外墙出现变形和裂缝,降低建筑物使用寿命。
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质量意识淡薄,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产品质量,缩短产品养护周期;二是企业管理不规范,产品出厂前不进行自检;三是企业生产设备简陋,原材料配比不科学。
三、处理意见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中反映出的质量问题,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一)加大宣传力度,扶优治劣
本次抽查的混凝土外加剂、外墙保温体系材料和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产品是重要的建筑材料,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和人们的生命安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较好的企业进行宣传,提高企业知名度,同时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较严重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
(二)加强后处理工作,加大查处力度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各市局要严格按照《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检工作由原检验机构承担,后处理工作在一个月内完成,并及时将后处理情况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