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业务
2005年内,建筑材料业务继续向中国内地市场扩展。现时业务已遍及中国内地大部分主要城市。
尽管香港建筑材料业务之经营环境不断改善,惟年内建筑工程项目减少导致建筑材料之销量仍处于低水平。另一方面,中国内地持续采取宏观调控措施,以致本集团中国内地业务的销售增长略受影响。因此,本年度营业额保持与去年相若的水平。本部门本年度录得亏损而去年度则录得溢利。本年度之亏损净额包括资产及商誉减值。此外,因采纳新会计准则导致在二零零四年损益表内计入物业重估产生之特殊收益。假若撇除此等非经常项目,本年度纯利实质与去年相若。
香港及澳门之建筑材料业务
本年度香港经济持续显著增长,消费者开支增加,资产价格逐步回升。然而,停止定期卖地以及暂停西九龙及东九龙大型发展项目和若干其它大型基建项目,导致香港建筑工程减少,因而影响年内建筑材料需求。预期该等项目一旦动工,加上经济蓬勃带动物业发展市场增长,建筑材料需求将会回复正常水平。因应上述业务环境,本部门透过业务收购,进一步扩展了香港建筑材料业务。
此项收购不但可壮大建筑材料业务的客户基础,发挥更理想的协同效应,同时更可让本公司作出充分准备,在建筑材料市场日后复苏时争占更大市场份额。本公司占63.5%权益之嘉安石矿有限公司在安达臣道石矿场之重修工程依原定计划继续进行。澳门方面,旅游、酒店及博彩行业在年内迅速增长,带动澳门建筑工程蓬勃发展。现有的经济增长加上澳门政府推动澳门进一步发展的相关政策,使当地建筑工程非常活跃,对优质筑建材料之需求将大幅增加并持续增长。为掌握此难得商机,本公司已在澳门设立相关业务,向当地市场供应优质建筑材料产品。该等业务已于年内带来理想溢利贡献。本集团将配合澳门日渐殷切的优质建筑材料需求,进一步扩展澳门业务。
中国内地之建筑材料业务
中央政府持续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措施,已成功修正过往数年的过速经济增长。年内原料价格已趋稳定。尽管宏观经济调控措施某程度上对中国内地建筑工程量构成影响,但却为日后的可持续增长奠下稳固基础,长远而言,本集团亦将会从中受惠。尽管中国内地业务(尤其是上海预制混凝土业务)的销量及溢利贡献逊于去年,惟稳定的原材料成本有助本公司维持与去年相若之边际利润。
本集团投资于高门坎产品之策略于年内成果显著。本集团与北京首钢集团、云南昆明钢铁集团、安徽马钢集团及广东韶钢集团合作产销矿渣微粉之合营项目,均已带来理想溢利贡献。通过该等合营企业提供的矿渣微粉产品,在当地市场广受欢迎。鉴于矿渣微粉需求渐见殷切,本集团将考虑进一步扩展生产设施以满足需求。本集团亦将继续拓展新市场及推广矿渣微粉产品。就本集团与昆明钢铁集团在云南昆明产销水泥的合营企业而言,其首阶段发展进程已于年内为本集团带来溢利贡献。当地市场对水泥需求甚殷,预期现正动工兴建的额外生产设施日后投产时,合营企业可为本集团带来理想溢利贡献。
受到宏观调控措施影响,广州市场的水泥需求下降,本集团的广州水泥合营企业年内表现稍欠理想。本集团已采取积极措施,以改善成本效益及提高市场竞争力。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本集团之财务状况于年内继续保持强健。本集团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股东权益为港币14,932,000,000元,较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1,425,000,000元(经重列)增加约948%。本集团之总资产则增至港币26,388,000,000元,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则为港币2,415,000,000元(经重列)。于二零零五年四月,本公司透过以先旧后新方式配售股份,按每股港币8元发行了146,000,000股新股,集资约港币1,137,000,000元。集资所得现金款项所得作为在二零零五年七月收购事项之用。
本集团之现金状况继续保持充裕。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现金及银行结余总额为港币5,068,000,000元,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则为港币171,000,000元。
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总债务为港币7,587,000,000元,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则为港币322,000,000元。本集团的总债务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定息票据、担保票据及其它债务责任,大多以港币及美元为单位。本集团对借贷密切监控,以确保顺利偿还款项直至到期日为止。
本集团之流动资金状况继续保持稳健,本集团深信可稳取充足资源应付承担、营运资金需求及未来资产收购。
负债比率
负债比率定义为未偿还之总借款金额扣除现金结余与总资产(不包括现金结余)相比,本集团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负债比率处于12%之满意水平,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则为7%。
库务政策本集团继续采取保守之库务政策,所有银行存款以港币、美元或以营运附属公司之当地货币为主,故此,外㶅风险维持在极低水平。本集团所有借贷以港币、美元或人民币为基础,并在时机合适及认为适当之情况下,利用外币远期合约对冲外㶅风险。本集团并无投资于对本集团库务管理而言不必要之其它衍生产品。
集团资产之抵押
集团资产之抵押详列于财务报表附注第17项及第23项。或然负债集团之或然负债详列于财务报表附注第41项。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在香港、澳门及中国内地雇员总人数约3,944人(不包括联营公司及共同控制实体)。雇员开支合共港币232,000,000元(不包括董事酬金)。
本集团聘用及提升雇员,乃采取有能者居之的原则,并为雇员提供具竞争力、公平及定期检讨的薪酬福利配套。本集团亦于一九九一年在获得股东批准后为雇员设立一项认股权计划,旨在吸引有才干之行政人员加入并持续为集团服务。同样地,本集团亦参照澳门和中国内地市场的薪酬福利水平,厘定两地员工的薪酬福利,并着重提供员工培训及发展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