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浙江省11个市从2003年12月31日起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杭州、宁波从2008年7月1日起,温州、嘉兴、绍兴从2009年7月1日起,湖州、金华、台州从2010年7月1日起,衢州、丽水、舟山从2010年12月31日起逐步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砂浆。
《条例》规定,城市城区、县城区、开发区和有条件的镇建成区限期禁止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条例》指出,将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破解在执行这一政策过程中出现的难题。
目前,金华市预拌砂浆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省内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等5市已划定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具体范围和起始日期,并建立了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的示范项目。金华市已在义乌和婺城区白龙桥上马建设了两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设计年生产能力60万吨。
从未来发展趋势看,金华市散装水泥生产、流通、使用等行业将从注重数量转为注重质量效益;从注重以散装水泥生产为主转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等应用领域及相关产业共同发展,实现建材、建筑领域的转型升级。
节能减排促进产业升级
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提供的标准表明,生产和利用散装水泥可节省包装消耗、减少损耗、循环利用工业废渣、减少排放等,每万吨散装水泥可节约标准煤153.29吨,减排粉尘100.5吨,减排二氧化碳450吨、二氧化硫0.333吨。
据测算,每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可节约水泥800吨,节约标准煤133.09吨,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1800吨,每万吨预拌砂浆可节约水泥430吨,节约标准煤71.53吨。
据统计,2009年,全市累计供应散装水泥946.37万吨,同比增加73.96万吨,增长8.48%;散装率达66.13%,同比增加了1.79个百分点。2009年,全市共生产预拌混凝土295.58万立方米,综合利用粉煤灰等固体废弃物约53.21万吨,节能减排绩效显著。
市散装办有关负责人说,发展散装水泥,可以确保水泥出厂、运输、贮存、使用等环节基本无尘作业,从而实现清洁生产,发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可杜绝水泥、黄沙、石子等粉粒状材料搬运到建筑施工现场所产生的跑、冒、滴、漏等污染,减少施工现场露天堆放的粉粒状建筑材料所产生的二次扬尘污染,避免现场搅拌的噪音扰民;从技术进步的角度看,可以改变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配比由人工控制、质量波动大等落后的生产方式,提高建设施工现场装卸作业效率,缩短施工周期,提高建筑施工现代化水平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