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济南市政府关停立窑工作部署,12月4日,山东章丘市经贸局会同公安、环保、法院、曹范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对章丘市裕卓水泥有限公司、章丘华明水泥有限公司曹范分厂水泥立窑拆除工作进行了现场督查。
为确保水泥立窑关停工作依法、安全、有序进行,10月22日市政府组织经贸、环保、公安、发改委、安监、工商、公用事业、财政及企业所在乡镇政府召开了关停普通水泥立窑协调会,对关停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关停工作于12月10日全部结束。此举标志着山东章丘市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圆满完成“十一五”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任务目标。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山东章丘共淘汰水泥立窑生产线12条,年可减少能耗12万吨标煤,减少电耗10560万kWh,减少SO2污染排放570吨,为创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