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由于前一阶段在对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日常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存在出借资质、技术负责人或试验室主任不到位、未办理《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等行为,佛山市建设部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今后预拌混凝土企业必须在领取《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后,方可对外销售商品混凝土。
该市建设部门同时还要求各区建设局、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到位情况进行检查,杜绝企业出借资质的行为;要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管理,发现工地使用未领取《佛山市建筑工程诚信手册》的本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供应的混凝土,应责令工地停止使用。以此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