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从佛山市建设局获悉,由于前一阶段对佛山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的日常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存在出借资质、技术负责人或试验室主任不到位、未办理《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等行为。
为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加强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管理,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佛山市建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在领取《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后,方可对外销售商品混凝土。
此外,各区建设局、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管理,发现工地使用未领取《佛山市建筑工程诚信手册》的本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供应的混凝土,应责令工地停止使用。
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区建设局、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加强对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到位情况进行检查,杜绝企业出借资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