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址及位置
湖南桃花江核电厂厂址位于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沾溪乡肖车塘村谢家塘冲,资水右岸。地处资水中上游。厂址东南距长沙市108km,北距常德市59km,西距安化市79km,南距娄底市98km,距益阳市37.2km,东距桃江县城16.5km,(均指直线距离)。
2、工程简况
湖南桃花江核电厂为内陆核电厂,规划容量为四台M310改进型压水堆核电机组(4×1000MWe),一次性开工建设。1号机组计划于2010年4月开工浇灌第一罐混凝土(暂定),单台机组建设周期为60个月,计划于2015年4月投入商业运行,每两台机组间隔10个月。最终开工时间以项目核准时间为准。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为贯彻国家“积极推进核电建设”的电力发展基本方针,以注重核电安全性和经济性为指导思想选择堆型。由于AP1000的依托项目尚未开工建设,在国家尚未确定后续项目如何部署AP1000型机组前,湖南桃花江核电厂可行性研究阶段机组选型暂按成熟、安全、可靠、经济性好的M310加改进方案,同时在厂址总平面规划考虑包络AP1000方案。本工程以岭澳一期核电站为“参考电站”,参照岭澳二期,在保证安全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和工程可实施性要求的前提下,进行了必要的改进。通过本项目的自主设计、自主建造和自主运营,掌握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技术,推进我国核电产业的本地化和自主化。
3、前期工作情况
2006 年12 月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湖南桃花江核电厂厂址选择报》。
2006 年12 月27 日~12 月28 日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主持召开了湖南桃花江核电项目厂址预评审会,会议基本同意《湖南桃花江核电厂厂址选择报告》。
2007 年2 月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湖南桃花江核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2007 年2 月10 日~2 月13 日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华中电网有限公司在主持召开了湖南桃花江核电项目初可研报告审查会,会议基本同意《湖南桃花江核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2007年4月,完成湖南桃花江核电厂可研阶段1、2号机组《厂址安全分析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书》专题报告初稿。
2007年7月,完成湖南桃花江核电厂1、2号机组可研阶段报告初稿。
2008年6月,完成湖南桃花江核电厂可研阶段《厂址安全分析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书》专题报告。
4、项目建设模式
湖南桃花江核电厂工程是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和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的商业性核电厂。本着精诚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按50:25:20:5的比例组建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作为湖南桃花江核电厂项目业主,负责核电厂的建设和运营。
桃花江核电厂工程设计工作按照总体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开展。参照国内核电厂的建设经验,结合本工程项目采用的M310加改进的技术方案,以及有关各方面在自主化建设方面的能力,确定本工程的管理模式为专业化的核电工程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总承包的模式。根据总承包委托协议(框架协议),在业主授权范围内,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将承担协议中确定的湖南桃花江核电厂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技术与环境控制的项目管理责任,完成从前期文件编制和服务到工程设计、采购、建安、调试等工程总承包工作,并对以业主为主开展的试运行、商业运行及竣工验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等工作。
5、工程进展情况
湖南桃花江核电厂工程在业主单位的领导下,在工程总承包方中核集团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的组织管理下,在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工程前期建设进展顺利。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充分发挥以设计为主工程公司的优势,设计、采购、施工紧密配合,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在保证质量、安全、环境的前提下,正在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等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本工程计划在2010年4月具备浇灌1号核岛第一罐混凝土、工程全面建设的条件。
其中已经完成工作包括:
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程序准备、FCD前总承包合同签订、进厂道路建设;
厂址专题外委、初步可行性研究、厂址安全分析报告、厂址环境影响报告、可行性研究、技改科研项目、四通一平设计;
开展了主设备潜在供应商调研、编制了采购进度计划、编制了采购用款计划等;
现场情况:进厂道路2008年5月15日正式开工建设,I标、II标已土石方开挖施工,Ⅲ标正在进行施工准备。2008年7月15日已完成土石方开招、评标工作。场地植被清表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