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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山牌”水泥竟“短斤少两”致消费者房屋质量难保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4-20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经济晚报
核心提示:“鸡山牌”水泥竟“短斤少两”致消费者房屋质量难保证
  花钱购买来的“鸡山牌”牌水泥竟“短斤少两”,建房后留下安全隐患,消费者多次找厂家讨要说法未果。近日,家住江西省上饶县的毛其子兄弟俩对自建的房屋质量表示担忧。

  据毛其子介绍,2007年4月份,他和毛祖水兄弟俩盖房用了江西鸡山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60余吨“鸡山牌”水泥,同年12月28日,在房屋封顶施工时,发现浇筑混凝土所用水泥包装重量明显不足。于是他们向“12315”反映。2008年1月3日,上饶市工商局12315会同厂家对家中余存的65包水泥中的20包进行抽样检查过磅,检查结果为20包水泥总重量945.2公斤,平均每包47.25公斤,其中最少的2包重量分别为43.95公斤,37公斤(按标准每包水泥重量为50公斤)。经当地消协部门调解,厂方代表当即同意承担两幢房子水泥总用量严重不足之责任,同意补偿毛其子兄弟俩2000元。

  毛其子却认为,由于建房浇筑混凝土是按每包水泥50公斤重量搅拌沙浆的,现在由于水泥重量不足给房子留下重大的安全隐患无法补救,损失无法估量。如果厂方认为其房屋没有质量问题,厂方可以请技术人员现场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因此,厂家并不是仅仅对其补偿水泥“短斤少两”的损失。毛其子对厂家2000元的补偿表示不能接受,他更多的是担心自家的房子因使用份量不足的水泥而留下的安全隐患。经调解无效,最终,工商部门向双方当事人下达了《终止调解决定书》。

  一年多来,毛其子兄弟俩多次找到江西鸡山水泥有限公司讨说法得到的答复却是:厂家已无同批次水泥库存,现在的水泥包装是合格的。房子还没有出现断裂倒塌现象,如要索赔,消费者应向厂家提供“因水泥用量不足,给房子造成的质量安全的具体影响”的权威检测报告。毛其子兄弟俩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却未果。

  近日,江西鸡山水泥有限公司主管销售的徐高林副总经理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毛其子兄弟俩购买的水泥确实出现部分重量不足现象,但其剩余的水泥是经过多次装运后留在现场,这可能是水泥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包装出现破损和渗漏造成的。徐高林表示,厂家生产的水泥经过各级质检部门检测合格,产品本身质量没有问题。毛其子兄弟俩消费纠纷经过工商部门调解,因消费者索赔过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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