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实行重点监管,防止工程质量出现问题。
据了解,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在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原材料的使用,按规定配合比进行操作;严格控制工艺程序,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出厂。使用单位要严格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确保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供需双方做好坍落度测试、试块留置、养护和强度试验等验收工作。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实行重点监管后,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从提高管理层和检测人员素质、管理水平、业务技术水平,规范从业行为,出具科学、公正、准确的检测报告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管理,督促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和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