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江苏省镇江市劳动局获悉,该市现已在建筑行业全面推行农民工工伤保险实名制。对拒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依法给予重罚,确保农民工伤有所赔,伤有所医。
该市规定,凡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施工企业,必须为所聘农民工全额办理工伤保险,保险费按农民工工资总额的1%计缴,按工程造价的2%另外设立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实行实名制管理,形成以企业为单位的数据库,有效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日起至竣工日止。这期间一旦有工人出事故,即可在数据库里查到该农民工信息,其可享受和镇江市职工同等的工伤补偿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