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发展和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依法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能利废,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近日,市政府决定,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通告要求,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在禁止使用实心粘
土砖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线;对已占用耕地的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要限期整改、复耕;建筑设计单位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时,应当执行国家、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设计技术规程和规范,设计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并注明新型墙体材料品种、规格;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要求使用墙体材料,建设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要求设计、施工单位使用实心粘土砖。通告指出,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按照实心粘土砖用量,对建设单位处以每立方米3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同时,上饶市还出台了实施意见。除中心城区已正式实施“禁实”外,意见还规定:人均耕地在0.8亩以下的上饶县、广丰、玉山、铅山、横峰、余干、鄱阳、德兴、婺源的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自2008年10月31日起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弋阳、万年的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自2009年6月30日起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