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8月2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5年8月12日在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增光同志主持,对通知所列议案进行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该项决议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唐山丰润支行申请贷款3000万元和银行承兑汇票3000万元的议案。
由于公司加大了燃煤储存量,导致公司出现暂时性流动资金紧张。为解决公司暂时性流动资金紧张的问题,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唐山丰润支行申请贷款3000万元和银行承兑汇票3000万元。
该项决议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继续为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1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7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段存忠出资1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该公司于2004年7月30日在华夏银行沈阳分行皇姑支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由本公司提供担保。鉴于该笔贷款到期,该公司正在办理续贷,经董事会研究,本公司继续为该笔贷款续贷提供担保。
该项担保完成后,公司担保总额在担保总额96906万元基础上未增加,占2004年底经审计净资产214390万元的45.20%,未超过前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该项决议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唐山冀东水泥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唐山冀东水泥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本公司出资134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9.8%,唐山新星针织总厂出资15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2%。该公司经营范围:混凝土外加剂、水泥助磨剂、浇注料、其他外加剂的研制、生产、销售;酵母抽提物生产、销售(以上各项需审批和实行资质的除外);普通货运。
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598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860.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8%,唐山市丰润区水泥厂出资119.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
该公司经营范围:干粉建材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施工;与干粉建材产品有关配套的建筑材料及特制专用施工工具销售;普通货运。
为了统一管理和业务集中,公司决定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唐山冀东水泥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决议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