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铁道部公布了2005年第一批铁路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中, 黑龙江龙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因生产的铁路混凝土桥梁桥面用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2004年第三批抽查)产品抽查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复查申请,视为复查不合格,停止在路内使用。
铁道部在《2005年第一号监督抽查铁路用工业产品质量通报》中指出,对抽查产品不合格的企业,自通报之日起要立即进行整改。抽查产品不合格的企业,应在6个月内提出复查申请。有特殊情况的应在限期期满前提出延期复查申请,并提出延期的理由。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者,视为复查不合格。
《通报》强调,根据《铁路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铁路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该产品停止在路内使用"。对不合格产品,验收部门一律不得验收,采购部门不得采购和使用,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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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铁道部公布了2005年第一批铁路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中:5家产品抽查不合格进行整顿;8家产品被亮红牌,停止在铁路使用。
2005年铁路用工业产品第一批抽查了8个厂项的产品,有5个厂项不合格,抽查合格率为37.5%;复查了12个厂项的产品,有1个厂项不合格,合格率为91.7%。
长兴铁科电源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力机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复查不合格,停止在路内使用;此外,还有长治北机务段朝阳滤芯厂(2004年第二批抽查)、郑州铁路火车头机车车辆配件厂(2004年第二批抽查)、哈尔滨万鑫达工贸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批抽查)及齐齐哈尔中铁机车配件厂(2004年第三批抽查)生产的内燃机车燃油滤清器滤芯,石家庄华北蓄电池有限公司生产的内燃机车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2004年第三批抽查),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衡阳机械厂生产的热处理(离线)钢轨(2004年第三批抽查)6个厂项产品抽查不合格,同样逾期未提出复查申请,视为复查不合格,停止在路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