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汶川大地震后的灾后重建工作全面开展,国务院颁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于6月8日起施行,明确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的规定,这对房屋建筑所用的钢材提出新的要求。
业内专家提出,为增强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能力,应强劲高强度钢筋的开发和生产,而目前国内市场还见不到加“E”标准的带肋钢筋。汶川大地震敲响建筑抗震警钟。地震专家对历次地震的分析显示,人员伤亡总数的95%以上是由房屋倒塌造成的。地震本身不杀人,房屋倒塌砸死人。而房屋倒塌与建筑物的抗震强度密切相关。
据专家分析此次大地震暴露建筑六大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抗震措施和抗震构造措施不当,如某些结构设计梁柱节点配筋不足,部分楼房柱子过细,配盘不足,箍筋间距过大,弯钩、搭接长度、锚固长度、纵筋在同一截面搭接等不符合抗震设计要求。
国务院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第五十条特别规定,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业内人士认为要达到国务院的规定,钢材的强度必须有保证。房屋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钢筋、线材等建筑钢材必不可少,不仅数量要满足,而且质量及强度必须符合抗震设防要求,而目前我国房屋建筑使用的钢筋,大都是普通钢筋,通常俗称Ⅱ级螺纹钢,普通房屋连Ⅲ级螺纹钢都很少使用。这次大地震之后,建筑设计部门增强抗震设防意识,要求采用高强度的钢筋。如在上海一批重点建设工程特别是大型建筑项目、高层、超高层住宅建筑施工单位,为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都要求采用具有较高要求的抗震结构的钢筋,也就是最近国家颁布的热轧带肋钢筋超标准中的HRB400E,HRBF400E等钢筋,通称是加“E”的螺纹钢。新颁布带肋钢筋(GB1499.2-2007)标准提出螺纹钢用于结构上要具备抗震“高延性”要求,并在标准第7.3.3条中加入了“有较高要求的抗震结构适用牌号后加E的规定”,它要求除了螺纹钢保持原具备标准外还要做到以下三条:一是钢筋实测抗拉强度与实测屈服强度之比不小于1.25;二是钢筋实测屈服强与屈服强度结征值之比不小于1.30;三是钢筋的最大力总伸长率不小于9%。这三条归结为一点,强调屈强比要求,屈强比越低,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抵抗强震的能力就越大。这样的螺纹钢具备和达到力学性能指标,可大大减少地震产生的破坏力,提高建筑物的抗地震的设防能力。然而,目前国内市场上的钢筋大都是Ⅱ级螺纹钢和部分Ⅲ级螺纹钢,加“E”的螺纹钢基本没有,或者很少见到。
前不久,有家钢材贸易公司将国内某钢厂生产的国家免检产品的螺纹钢,提供给上海一项重大建设工程应用,后经工地监理部门测试,认为此批螺纹钢不具有“有较高要求抗震性能”,要求退货或换货,可是市场上“有较高要求抗震性能”的加“E”的螺纹钢却很难寻觅得到。据悉,从现在开始,上海建筑设计部门和施工单位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中,都提高原有抗震设防标准,有的将建筑物的抗震设防7度标准提高到11度。因此,建筑部门要求使用“加E”标准的钢筋,是确保建筑物具有足够的抗震强度。
由此来看,今后我国建筑业对高强度的HRB400E,HRBF400E等钢筋需求量将会明显增加,业内人士建议国内钢厂根据建筑业提出的抗震设防的要求,加大高强度的、具有较高要求的抗震性能的钢筋生产力度,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