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DOC)的一纸公告,最终带给大洋彼岸部分中国钢企的是无奈。
5月30日,美国商务部宣称,针对中国主要钢管生产商的“不公平定价行为”,决定对中国输美标准钢管征收最高615.92%的反补贴税,以及最高85.55%的反倾销税。
虽然,最终的裁定结果预计将在7月14日左右公布,因为,尚需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裁定美国国内生产商受到进口损害后,上述关税决定才能生效。但国内被点名企业似乎早已意兴阑珊。
6月2日,被课以44.86%关税的金洲集团一位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虽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还有一次抗辩的机会,我们也早在2007年6月就请了律师,但是希望已经不大。”
创纪录关税下的“放弃”
美国商务部公告显示,将向天津双街钢管集团出口的标准钢管课以615.92%的反补贴关税,以抵消中国政府的补贴,另外还对之征收85.55%的反倾销税,以抵消其钢管售价“低于正常价值”的状况。
除此之外,还将对另外31家中国钢铁企业课以69.20%的反倾销税、对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企业课以88.55%的反倾销税、对潍坊东方钢管有限公司和金洲集团分别课以29.57%和44.86%的关税、对其他中国钢管供应商则普遍征收37.22%的关税。
事实上,此次反倾销调查从2007年6月就开始了,由美国商务部率先对原产于中国的标准钢管发起反补贴立案调查。
据记者了解,相关中国企业都接受并且配合了相关工作。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的蒋经理告诉记者:“今年春节期间,美国商务部的人来公司呆了一个星期,我们都有配合工作。”
而在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中国的标准钢管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之初,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戚向东就曾表示,中国对钢铁产品的出口退税已一降再降,并且对这些产品没有进行国家补贴,在他看来,“认为中国产品存在倾销”是不正确的。
天津双街集团的经理助理也对媒体表示:公司出口的产品全部为焊接管,不享受任何出口退税,也不存在所谓的政府补贴。一旦上述的高额反补贴关税和反倾销税成立,公司将基本丧失美国市场,损失不可预计。
然而,除了天津双街集团已表示“正在全力配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准备积极应诉”之外,记者了解到,相当多的企业已准备“放弃”美国市场。
江苏玉龙钢管公司负责美国市场的林凯对记者表示:“目前情况有点难,这也是美国方面的习惯做法。这样的话,美国市场我们就不做了,我们企业有自己的考虑。”
“补贴”之争
事实上,我国钢铁行业遭遇的贸易摩擦和由此带来的“双反”调查正呈上升趋势。仅金洲集团一家,自2007年7月以来就先后遇到了美国、欧盟、加拿大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2007年6月,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环型碳素焊管进行反倾销、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三家企业。2007年10月,欧盟反倾销当局(调查机关)对原产于中国的焊缝钢管新产品反倾销立案调查,并以80%的高额关税反倾销起诉,涉案企业有六家。2008年1月24日,加拿大政府正式立案对原产或出口自中国的碳钢焊缝管(即标准管)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涉案企业共有六家。
此次美国商务部态度强硬的理由在于,其手中一系列的数据。其调查显示:来自中国的标准钢管在美国的售价比正常价格低了69.20%至85.55%。商务部表示:“有理由相信中国的生产商(出口商)接受了29.57%至615.92%的补贴。”
同时,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统计数据显示,美国自中国进口的标准钢管数量从2005年的337,835,108千克逐年增长,2006年达到589,680,201千克,2007年则为876,577,151千克。
但是,相对应的进口额的增幅却没有这么显著,2005年的进口额为214,276,106美元,2006年为332,158,803美元,2007年为547,911,147美元。
对此,美国钢铁行业认为,在能源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中国的钢铁产品还能维持低价,很难让人不怀疑“这其中有补贴的存在”。
而中国钢企显然有自己的委屈。
上述金洲集团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事实上,国家给予的很多是技术性补贴,这是正常的、国外也通行的补贴,对此他们也计算在内,我们没有办法。”
她颇感无奈地告诉记者:“美国方面认为,对我们加收44%的关税,是因为我们有采购国有企业热轧钢板,并将之计算为补贴。他们甚至拿第三方的利率标准来衡量我们获得的银行贷款,认为这其中也存在补贴,其实,就是他们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