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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当地政策变化 已暂不批准水泥投资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11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云南日报
核心提示:越南当地政策变化 已暂不批准水泥投资项目

  据悉,越南计划投资部正起草关于外资合作企业重新登记的方案,根据该方案,外资合作FDI企业应于明年2月1日前重新登记,更换新的投资许可证。逾期未重新登记的企业将依法解体和终止活动。企业申请重新登记的条件是:所经营行业属非禁止类行业;如所经营行业为有条件行业,则须满足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 

  信息还说,越南建材协会近日致函政府总理表示,由于目前产能已能满足2015年的市场需求,因此建议暂不批准水泥、瓷砖、花岗岩砖、卫生瓷、普通建筑用玻璃、粘土砖、石棉水泥屋顶板等产品生产线投资项目。同时建议批准强力玻璃生产、现代石灰窑建设和高质规模型工业生产项目。 

  据介绍,值得注意的还有越南国家银行日前出台了《限制使用外汇规定实施细则》草案。该草案说,在越南领土上,所有交易、结算、上市、广告、报价、定价、合同记价、协议以及居民和非居民的类似活动不得以外汇进行。另外,不得将以越币计算的商品和服务折算成外汇,或按越币与各种外汇的比价调整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或以外汇进行任何形式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担保。《草案》还列举了在越南领土上可使用外汇的17种情形。预计《草案》将于2014年1月1日生效。 

  事实上,云南省对越南投资者早已注意到,从越南革新开放起,越南各级政府摸索并实践吸引外资的各项政策措施,在这过程中总结经验并不断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以跟上发展步伐。但越南各行业领域都有特定的法律规定,行政手续繁琐,并且政策多变。越南中国商会云南省企业联合会调研分析认为,越南属于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正不断摸索推进。发展的同时也在总结经验教训,从而不断完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投资者应当关注越南时事、法律法规动态、行业政策导向等。云南省投资者应按照越南《投资法》和《企业法》开展经营活动,同时注意政策变化。云南省投资者可根据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对越南市场进行调研,再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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