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型墙体材料备案登记证》中明确规定:墙体材料备案登记的产品,必须符合《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的要求;对于申请备案登记的墙体材料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提供市级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近期产品抽检报告,并且具备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生产设备和检测体系。同时还规定,徐州市范围内的新建工程、新开工项目,必须选用具有备案登记认证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自2008年1月1日起,江苏省徐州市全面实施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市场准入制,凡在徐州市范围内生产和销售的墙体材料产品必须持有《徐州市新型墙体材料备案登记证》,才可进入徐州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