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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墙体专项基金征收8元/平方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2-27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信息时报  作者:信息时报
核心提示:新墙体专项基金征收8元/平方米

  日前,全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广东汇报会在广州大厦举行,市建委主任简文豪就广州市建筑节能工作情况向国家监督组进行汇报。他表示,根据《广州市建筑节能“十五”发展规划》,到2010年广州市的新建建筑要全面实现节能50%的目标,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要完成25%以上。

  
简文豪在汇报会上表示,广州市目前已完成《广州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草案的编写和修改工作,《条例》作为2007年的预备项目已经纳入广州市人大的立法计划和“十一五”立法规划。

  
另外,市建委已积极探讨发挥墙改基金的作用来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目前,广州市正在积极开展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工作,今年8月,市建委、市财政局共同出台《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从2007年10月1日起,广州市重新开始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元,专项基金用于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的推广、科研、示范、执法、管理等有关工作。

  
简文豪强调,截至今年11月份,广州市新墙材生产量达到25.74亿块标砖,新墙材应用量达到11.67亿块标砖,实现节约土地资源1925亩,节约能源7.23万吨标煤,减排二氧化硫1447吨,利废22万吨,新墙材应用比例约达92%以上,市区达到了97%以上,有力地限制了毁田烧砖,净化了环境,保护了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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