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政工程局以再生混凝土集料为水泥稳定碎石骨料,当作高等级公路沥青面层下的主要承重层的中试,日前在沪太路改造工程沪北锦南路段现场进行。据参与指导这项试验的市市政规划设计研究院教授级高工孙家瑛先生介绍,试验获得的各项性能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证明这项城市废物循环利用的技术,完全可以进行更大范围的应用推广。
城市建设中因更新道路、毁拆旧房等产生的废混凝土,体积大、份量重、破碎难、运输难、堆埋难,成了货真价实的“渣滓”。另一方面,上海是个平原地区,既不产石,又不产砂,只能向周边山川砂石产区采购,每年花费巨额资金,还给周边的青山绿水造成重大环境压力。
上海市市政部门一直在想方设法改变这种局面。继前几年成功推行废沥青再生应用之后,市政科技工作者把攻关重点放在量大难啃的废混凝土上。上海宝钢十三冶成为了废混凝土再生集料用作水稳材料的首个试验与试点单位。他们先把从各处回收来的废道路混凝土送进专门的机器里破碎,再经清洗、分级,按大约三比七的比例掺入传统混凝土配料中,进行充分搅拌,全新的“再生混凝土”就可装车外运了。
上海市市政局副局长张蕴杰告诉记者,上海近年市政工程项目多、用砂石量很大。光脚下这条28公里的沪太路即将开展的改造工程,预计砂石用料不下百万吨。因此,开展混凝土再生利用新技术的意义非常深远、前景相当广阔。他透露,市市政局及相关施工单位,已计划在这条线上全面推广这项技术,以掺入30%左右的再生混凝土作为承重层基料。仅此一项工程,就可望节省数十万天然碎石和大量石砂,而且完全可以保证工程质量。与此同时,市市政局还已着手开展再生混凝土的标准化工作,争取早日把这项技术上升到标准层面,为在更大范围上推广作好准备。
申城废混凝土去年450万吨
对废混凝土再生问题最关心的,除市政建设部门以外,或许就数环卫部门了。记者从环卫部门了解到,上海2006年产生渣土约3000万吨。据估算,这些渣土中有约15%是各种废混凝土。即在去年一年中,申城产生了约450万吨废混凝土。
再计算一下:一般素混凝土比重为每立方米2.4吨,因此,若把这450万吨废混凝土平均以1米的高度摊到郊区,就将占掉187.5万平方米的场地,相当于4465个国际篮联正式比赛用的标准篮球场!
为运输这些废混凝土,耗费了巨大的社会资源。目前上海有484家运输企业和224家个体经营者参与建筑废物的清运,车辆总数3000辆左右,加上这些车辆都是“油老虎”,按每辆车每天耗油300公升计,它们一年要消耗328500吨汽油或柴油,其中被废混凝土“喝”掉的,不下5万吨。
眼下,由迎世博建设高潮等引发的城市废混凝土“产量”正在急速增加。有关部门预计,2007年全市的渣土总量,将达到4000万吨。接下来的两年,也将只增不减。换言之,近三年中,上海全市将面对上亿吨渣土、1500多万吨废混凝土的巨大压力。
非法采石掘砂破坏生态环境
另有一批人对推广混凝土再生技术也非常积极,他们是“祖国山河的守望者”——江河水利、林业、国土资源部门。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前局长、著名水资源保护专家翁立达前几年就告诉记者:各地建筑业繁荣,引发了对长江底滩砂石资源的庞大需求,也带起了大规模掠夺式的乱采滥挖现象,直接造成了六大危害:扰乱航道,影响航运,阻碍排洪,危及桥船,降低水质,破坏生态。
长江的遭遇,也出现在珠江、海河、钱塘江等国内几乎所有大小河川上。可以说,越接近城市的河流,遭祸害的程度越大。
再说采石。相比非法采砂,滥开山乱取石的现象历史更早、危害也重。许多风景如画的山头,包括著名的山西五台山、山东崂山、江苏青龙山等都已被挖得千疮百孔、片片狼藉。《乱采石“啃”掉青山块块“肉”》一度成为浙皖、江苏、两湖等地丘陵山区的普遍写照。要采石,就必须先砍伐树木;然后在采石、运输过程中,又会严重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周干峙院士呼吁 再生混凝土应早日全面推广
本报讯(记者洪崇恩)在日前观看上海市政部门再生混凝土作高等级公路水泥稳定碎石骨料的试验时,记者连线正在苏州公干的“两院”院士、国家建设部原副部长周干峙先生,向他讲述了本次应用性试验的情况。周干峙兴奋地表示:“应该从这样的高度认识这个问题:城市建设决不应以破坏青山绿水为代价,再生混凝土对保护山河环境、各种资源有深远作用,亟待加以扶持,争取早日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
这位著名的建设专家指出:近年来,江河乱采砂、山体被乱挖,已成许多地方屡禁不止的现象。其根源,就是城乡建设日益繁荣,砂石需求居高不下。而且,长途运输巨量砂石也给公路交通增加了很大负担,浪费了许多能源。再说,大量废渣土石沙堆积城市内外,占用宝贵土地资源,严重危害城市。而混凝土再生技术可以节约大量砂石,对减轻这三大症候都有好处,非常值得尝试、推广。国际上早就对此引起重视,取得了不少经验和成果,我们必须迎头赶上。
废混凝土发达国家重视再生利用
世界各发达国家几乎无一例外地重视、鼓励废混凝土的再生利用。
丹麦、荷兰等一些地势低洼的国家,砂石资源特别稀缺,因而也最重视包括废混凝土在内的建筑废料的再生利用。1976年,当时的荷兰、比利时就与联邦德国政府联合成立了“混凝土解体与再利用委员会”,开始以废混凝土作为混凝土的粗、细骨料。
日本在1977年率先制定了《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1991年又制定了《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混凝土块、沥青混凝土块、木材、金属等建筑垃圾,均须送往“再资源化设施”进行处理。据有关资料报道,东京在1998年对于建筑垃圾的重新利用率就已达到了56%。
美国联邦政府则不但鼓励再生混凝土的利用,而且还对再生混凝土的性能做了系统的研究和试验。通过长期的研究,表明再生混凝土的干缩率比天然骨料混凝土要大,因而必须经过针对性的处理。